无心幻梦 发表于 2010-4-10 00:56:15

若有上苍 我为天煞

劫关于骷髅,有很多恐怖的传说;关于命运,有很多神奇的迹象;一个偶尔的机会,一个关于骷髅的故事走进了我的命运……仔细看相片,会发现活着的我眼神迷茫而空洞;而作为死物的骷髅,TA的眼眶狰狞而有神;这只是一种巧合,或是一种幻觉。当然,也可以如此解释——有思想的存在,无有信仰,难免有生之惑;无生命的迹象,有唯一的表情,自然生坚毅之感。这是科学的解释。
事实上,关于鬼神,我无有信与不信之说。生我养我的那个小山村,就满是“怪神乱力”之说。这个词打上引号,只为了许多事情的确实存在。……
这篇日志,起因于某网友——“你快把那骷髅的相片删了吧?删得越干净越好…………如果不删,半年后你就没机会跟我说话了!”郑重其事 严肃正经她喜好命理星相之学,还是个虔诚的佛教徒。然而我婉拒了她的提议。
并不是我对她的话嗤之以鼻。作为朋友,哪怕不信,至少也应该接受他人的好意。何况,我对她的话并非不以为然。但我还是没删,因为不想删。是的,很简单的原因——我不想删。……一直以来,非逼不得已。我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我不是关心你,作为一个佛教徒起码的善心我不想看到一个正常人有血光之灾等事故发生”被她拉黑又再度加起,还是反复要求我删了那几张相片。我却依然故我,想必她是很生气的。是的,如她所说。一无美感,二无意义。那骷髅并不好看,相片的摄影技术也差得离谱,更不知道在表达什么。但我就是不想删。

曾经,有一个念头,一直到现在的念头:或挂或立一个骷髅,于自己的卧室。我无意于特立独行,也不喜欢标新立异。那只是,源于内心的一种渴望——没有原因,也不需要原因——在不损害伤害他人的前提下,所有出乎自我本性本能的欲望,旁人都毋庸干涉指责。但事实上,生存生活在这社会,我们的一举一动,无一不受外界的肘掣。(特申明下,这话并非指骷髅相片的事,希望那位朋友不要误会。)
突然间懒得写了,就不写了。附上一段聊天记录作结:19:39:56
你不想删的原因无非就是觉得个性,可是却会给你带来不好的运势,甚至灾难,删掉你并不会失去什么,可是留下却百害无一利,难道非要有事发生了你才肯相信?
无心幻梦 19:40:25
我命由我不由天
若有上苍 我是天煞
19:42:27
别自己骗自己了,以为说些大话就可以改变命运,就可以对天不屑一顾?
哎呀,不跟你拽文了,你就删了又能怎么样?又没少块肉!
无心幻梦 19:43:40
等你做我女朋友了 我再删吧
19:43:51
呸!
你再这么不认真我真的把你拉黑了
就几张照片而已啊,删就删了啊
无心幻梦 19:45:33
我们两别纠缠这个问题了好吗。
19:46:15
我不想看到你出事
虽然我们并不认识,但我不想看到有人犯了这么大的忌不去管,我佛慈悲,你快点醒悟拉!!

若半年内有事,谨以此文作祭。只是,我知道太难了。上苍一直很‘眷顾’我!流离的宿命何处是终结的尽头……听一曲《挪威的森林》,心头尽是悲凉……
呵呵,突然觉得,怎么写得像有自杀倾向似的。其实,我很眷恋红尘的,那灯红酒绿蛮好看的。纵然,内心深处向往的是宁静乡村的淳朴……但悠闲与轻松只是文人笔下的调调,耕种的艰辛与被鱼肉的滋味他们可不曾体会。哈哈。
乱写一气,这才像日记。别看,别看,千万别看。这是我的日记。
若有上苍 我为天煞我佛慈悲 我亦慈悲

PS:谁都不要叫我删相片,我觉得骷髅蛮好玩的,正如自认与佛有缘的我,觉得佛也蛮好玩的的一样。有些感应,只在性灵……佛何在?只在心头?业障尚在心,何以言佛!

寒石 发表于 2010-4-10 00:59:42

梦,你也是佛教徒?

紫沁竹 发表于 2010-4-10 02:09:19

这人,这心,这梦,永无归期。

六经七尺 发表于 2010-4-10 07:50:47

"恒顺众生”
您非要坚持,他人也奈何不了您,呵呵
只是---------

六经七尺 发表于 2010-4-10 07:52:25

本帖最后由 六经七尺 于 2010-4-10 07:55 编辑

任谁,都有无数的业障
难道,就可以为所欲为!
(此言并非针对楼主,只是自己独自有感而发!见谅!)

无心夜 发表于 2010-4-10 09:23:20

偶生平胆子就小,看了老梦与骷髅的合影过后感觉自己对骷髅也少了许多恐惧。
当时看到这组合影时,偶还猜测老梦是个解剖尸体的医生什么的,这就见怪不惊了。
读了1楼的此等风采,才发现原来老梦也是凡夫俗子一个,哈哈。
“或挂或立一个骷髅,于自己的卧室。”就有些太,太,太------
思想太过丰富了,胆子太过大了,行为太过狂妄。{:3_81:}

或许与骷髅的合影,也没有什么,只要心里不要去在意,就当它是空气好了。
佛有云:“有即是无,无即是有,意由心生”。

小落 发表于 2010-4-14 05:27:45

死去与存活既然都失去了意义,又怎么会在乎其他。其实,有时候只是想太多了,撇了一些思想,现实就显示在眼前,要么去承担,要么放弃。:hug:由不得天意,不逆天,天只给命,定时间收回,过程全由自己!

シ指间砂ヘ 发表于 2010-4-14 17:08:35

其实你和那骷髅站在一起蛮配的{:3_45:}

妖孽孽颦 发表于 2010-4-16 11:26:21

{:3_48:}干嘛要删呀...............
            就是不删.............
             我也喜欢骷髅.............
            真实...............
            若是剔去了皮肉...............
         谁敢说自己不是骷髅...........
         留着吧...........
         挺好.............
          坚决拥护哥哥................

木木 发表于 2010-7-17 11:47:34

自己不怕就好,吓到别人就遭了
自己的发泄很重要,别人的关心也很重要
至于抉择,就全看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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